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的区别≡是什么?
2015-08-18 11:44 南方财富网 www.southmoney.com
单一信托与集合信托的区别:从表面上看,两者的唯一区别似乎就是委托人的数量。但是,这两种信托的实质性差异远远超乎一般的想象,对此差异,尚未有非常系统性的总结。概括来说,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有:
首先,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集合资金信托是典型的信托公司设计创制的产品,信托公司起着主导作用,而单一资金信托的资金运用方式和对象等在许多情况下都更多地体现了委托人的意愿。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是典型的信托公司制造的产品,信托公司在」其间所起的主导作用非常明显和突出▓。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由信托公司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设◤计,信托合同等所有的信托业务文件均由信托■公司拟定,集合资金信托的交易主体的差异和资金运用方式的差异等深受信托公司主动设计的影ω响。在整个信托法律关系中以及信托产品推介过程中,其他当√事人(委托人和受益人)处于非常消极被动的地□ 位,投资者不能对信托公司拟定的信托合同或者其他信托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只能在全★盘接受和拒绝之间作出选择。
但是,单一资金信托中,受托人的作用可以是积极的,也可以是消极的。例如非指定用途的资金信托,资金的运¤用对象、运用方式等,全部由受托人决定,这里,受托『人的地位是主动的,积极的,委托人则是消极的、被动的。在指定用途信托中,受托人的地位是消∑ 极的,委托人」的地位则是积极的,甚至起着主导作用█的。委托人可以指定资金运用方式,也指定资金运用对象,例如特定用途▼信托,信托文件对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的方式、范围和对〖象都有明确、具体、特别的规定,而这些规定无不←体现了委托人的个性要求和主导作用。因此,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的地位和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的地位有着重大差异。
其次,就目前的情况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者多数是自然人,而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则经常是ぷ机构。这主要是因为,单一╳资金信托的委托人数量就是一个,如果其资金数额太小,则难于运用,而总体而√言,只有机构拥有较大规模的单笔资金,所以其委托人经常是机构。而集合资金信托本身的◤特性就是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进行统一的管理运用,虽然对于单个投资者也★有门槛限制,但是这个门槛并不是高不可攀,这样大量的社会投资者才可能参与。
集合信▃托就是受托人(信托公司)把众多委托人(信托购买者)的资产集〗合成一个整体加以管理和处分。
通俗点说,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的不同就在于委托人㊣一般只有一个。
一般来说,集合信托计划都是信托公司先找项目,然后设计产品的结构期限,最后发起后在对外募集信托购买△者,信托公司在其中占据了主导作用。
而单一信托计划往往是委托人主动找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自身的意◇愿协商投资的期限和方向⊙。委托人在其中占据了较大的作用。目前比较常见的单一信托计划就是银信︽合作项目。银行主动找上信托,把单一资金委托给信托然后指定贷给某些企业,信托在这◥里面只是起了一个通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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